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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州生态环境局丘北分局对政协丘北县十届二次会议第56号提案的答复

日期:2023年09月12日 09:49   来源:环境保护局   作者:   点击数:[]

马志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帮助解决旧城龙潭水源污染和龙潭土地权属问题的建议》(第56号提案)交由我们办理,综合会办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是关于“希望旧城龙潭水源头封闭管理,打开外部封闭让更多的人看到龙潭风景”的建议:旧城龙潭位于锦屏镇旧城村,于2012年5月24日经文山州人民政府批准(文政复〔2012〕65号)划为饮用水源保护区,水源类型为河流型,水环境功能类别为二类,其中:一级保护区面积为0.19平方公里,二级保护区面积为0.78平方公里;管理单位属于我县水务局下设的丘北县龙泉渠管理所。为抓好水源地保护工作,完善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我局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实施了《丘北县红旗水库、干龙潭水库等11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整治工程》,项目总投资1904.13万元,于2022年11月开工建设,截至2023年6月底,旧城龙潭水源一级保护已完成围网建设进行封闭保护,新增旧城龙潭界桩29棵、宣传牌2块、安装视频监控设备等措施,项目建设有序推进中;按照水源地保护的相关要求,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是不允许过多的人类活动,所以您提出的“打开外部封闭让更多的人看到龙潭风景”的建议不符合水源地管理相关要求。

二是关于“建议把龙潭心内污泥、杂草、废物清除”的建议:旧城龙潭是于1991年在当地群众强力要求修复水毁大坝的情况下,丘北县水务局(当时为丘北县水利电力局)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在原有土坝的基础上加固、加高连通龙潭内3个泉点而形成的,修复后的大坝总长达270余米,日平均来水量15.72万立方米。大坝建成后,主要解决下游1.39万亩的农田灌溉用水,2001年县住建局建成县城供水提水站,正式作为丘北县城区饮用水源地,2009年旧城龙潭列入全省集中式供水水源地名录,随后丘北县人民政府编制上报了《丘北县城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报告》,文山州环保局编制上报了《文山州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报告》,并于2012年5月通过州人民政府批准,划定了旧城龙潭集中式供水水源地一级、二级保护区。2018年全国开展集中式水源地环境保护督察工作以来,丘北县人民政府为进一步加强水源地保护工作,按照州人民政府批准旧城龙潭集中式供水水源地一级、二级保护区范围,对旧城龙潭保护措施进行了加固完善。2019年下半年我县红旗引水工程全线贯通,县城在用水源地由红旗水库替代旧城龙潭。旧城龙潭作为县城饮用水备用水源地,仍然比较重要。为此,县水务局2020年对龙潭大坝进行了除险加固工程,但因群众多次阻挠该工程实施,目前,该工程仅完成部分建设,至今一直处于停工状态,导致大坝未能处于全封闭状态,库内时有洗衣、钓鱼现象发生,县水务局将进一步加大水源地管理力度。

三是关于“建议有关部门正式一下里面20多亩土地应有的补偿给清真寺或者能给到相应的政策”的建议:经走访调查,在1991年加固修复旧城龙潭大坝时,由于当时的政策和工程建设的协定等资料已无从查证,但可以确定在库区淹没区内的确有群众和集体的土地被淹没,并且当时未对淹没的土地进行过补偿,具体淹没多少土地不清楚。县水务局通过对库区内的土地进行实地丈量,确定淹没土地面积为28.5亩,同时开展旧城村群众持有库区土地承包证调查核实工作,经核实,库区土地涉及旧城村55户群众13.258亩承包田和14户群众9.68亩菜地及旧城村清真寺5.562亩集体土地。由于历史遗留原因,库区土地未进行过征用补偿。但目前县财政比较困难,暂时不能解决旧城龙潭库区淹没土地的征用补偿资金,今后县财政若有资金再行解决。该情况县水务局于2018年12月10日对旧城村小组进行了书面答复。

旧城龙潭水源地作为县城9万余人安全用水的集中式备用供水水源地,水源地管理和保护工作极为重要,在此,希望得到旧城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让我们大家齐抓共管,共同保护好旧城龙潭水源地,确保水资源可持续利用,造福子孙后代。下步工作中,我们相关部门将稳步推进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深入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专项整治,加强保护区范围周围工业点源、农业面源以及生活污染源的环境监管,严厉打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威胁水质安全的违法行为,加大断面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监测频次,建立完善饮用水源地监测安全预警机制,为饮用水安全提供有力保障。

感谢你对我县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欢迎提出更多宝贵意见。以上答复如不满意,请与文山州生态环境局丘北分局(电话:0876-3017587)、丘北县水务局联系(电话:0876-4122313)。

                                                     文山州生态环境局丘北分局

                                                           2023年9月12日

                              (联系人及电话:窦梦捷18787606938,李兴136887417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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