殷国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收回职中老校址办学的建议》(第100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经丘北县财政局(国资局)与丘北县教体局及县职中对接,了解到目前有丘北县教育体育局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县文化和旅游局、综合执法局、拆迁办及蜜蜂养殖公司在职中老校址办公,且蜜蜂养殖公司因经营出现问题,所使用的学生食堂被法院查封。而且丘北县县城城区内小学生生源增多,以前的校点已不能满足,所以丘北县财政局(国资局)建议县政府将在职中老校址办公的丘北县教育体育局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县文化和旅游局、综合执法局、拆迁办及蜜蜂养殖公司搬出,将职中老校址用于办学。
丘北县财政局
2023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