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丘北县公安局2023年第四季度涉旅案件公示一

日期:2023年10月20日 11:06   来源:丘北县公安局   作者:丘北县旅游市场监管综合调度指挥中心   点击数:[]

案件情况:2023年10月06日02时许,王某某与其朋友在丘北县锦屏镇星途酒吧喝酒,期间王某某要走,其朋友聂某将王某某的车钥匙拿走,不让王某某走,王某某就打电话叫其姐王某来接自己,并告知王某对方可能会打他,于是王某在来的时候拿了一根甩棍,来到后就质问聂某为何要拿王某某的钥匙,王某上去聂某手里抢钥匙,聂某不给,然后聂某用身体冲撞王某,随后两人因该事发生争吵并引发肢体冲突,后王某用甩棍殴打聂某,致聂某脸部受伤,聂某在跑的过程中左右腿膝盖摔伤。经云南文山七都司法鉴定所出具的云文都【2023】司鉴字第1123号司法鉴定意见书,聂某的身体损伤程度鉴定结果为:轻微伤。

法律依据: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已构成故意伤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予以处罚。

处罚结果:对违法行为人王某某处七日行政拘留并处三百元罚款,收缴王某殴打聂某时使用的甩棍的行政处罚。

处罚单位:丘北县公安局

处罚时间:2023年10月18日

是否公开公示: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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