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情况:2023年9月20日,丘北县市监局执法人员对丘北县中意食品厂进行检查,现场检查发现:1、云腿月饼116个,标注的生产日期为2023年9月21日,保质期为45天;2、黄金椰汁包6包,标注的生产日期为2023年9月21日,保质期为5天;3、苏麻大饼7个,标注的生产日期为2023年9月21日,保质期为15天。经核查,以上食品标注生产日期均与实际生产日期不符。经查,当事人生产标注虚假生产日期的食品违法行为属实。
法律依据: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处罚。
处罚结果:1.没收被我局扣押的“云腿月饼”等3个品种共129包(个)生产标注虚假生产日期的食品;
2.罚款人民币捌仟元整(¥:8000.00元)。
处罚单位:丘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处罚时间:2023年10月16日
是否公开公示: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