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丘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文山州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丘政办发〔2018〕161号)要求,我局及时组织相关股室对照《文山州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开展相关工作,现将丘北县环境保护局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建立政务公开领导机制
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完善了信息公开管理机制,明确由县环保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推行政务公开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全员动员参与的工作机制,确定了“方便群众办事、形式简明具体、内容规范实效”的政务公开原则,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提高信息公开工作质量
为保障信息公开的及时准确,我局完善了县环保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及信息公开目录,对政府信息发布的内容、时限、信息组织、信息审核等事项提出了明确要求,将信息报送与各股室、站、队工作职能紧密联系起来,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全面、完整准确。
(三)政务信息公开情况
1.按照2018年10月12日丘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内容维护管理培训会安排,我局及时组织相关人员对丘北县政府门户网站丘北县环境保护局板块进行更新维护,主要涉及“单位概况、工作职责、办事指南、现任领导、动态信息、文件公开”等内容。同时指定专人负责定期将不涉密文件、动态信息发布到县政府门户网站部门信息公开板块,开展好政务公开工作。
2.开设环保专栏。除了在丘北县政府门户网站丘北县环境保护局板块更新单位概况、工作职责、办事指南、现任领导、动态信息、文件公开外,还在网站开设了丘北县环境行政处罚、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3个专栏,公开饮用水源地保护情况、环境质量状况、生态破坏事件调查处理等信息,努力做到运用技术手段实现公开的信息可检索、可核查、可利用。2018年以来,共在专栏发布了29条信息。
(四)提升窗口服务群众能力。
1.责任压实。一是进一步加强对窗口工作人员的培训,积极安排参与县委编办、政务管理局等部门有有关培训,并组织环保审批及行政许可业务培训,提高窗口工作人员的思想认识和业务水平。二是加强对窗口工作人员的纪律作风监督,配合政务管理局进行工作纪律的管理,压实责任,着力发现和解决问题。
2.进驻事项。在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事项上,我局严格按照“应进必进”原则,坚持把服务民众,便捷民众作为政务中心窗口的首要任务,保障窗口为申请人提供合法、便捷、高效的行政服务。目前,我局共进驻行政许可审批事项3项,分别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排污许可证核发、危险废物经营及转移许可。
3.审批制度。一是结合工作实际,建立起了“前台接件、后台审批、窗口取件”的“一站式”服务方式,把行政审批事项的相关书面初审、受理工作授权于窗口,方便了办事群众。二是在窗口工作的运行管理上,实行“AB角”制度,由A角常驻政务窗口,当A角有其他工作需要或请假不能在岗时由B角负责,确保窗口业务工作不受影响。三是建立健全工作制度、细化工作流程,便捷群众办事。编制并公示《丘北县环境保护局行政许可办事指南》,建立完善《丘北县环境保护局行政审批服务工作制度》、《丘北县环境保护局行政审批服务时限预警制度》、《丘北县环境保护局行政审批服务规范》、《丘北县环境保护局保障行政审批申请人知情权工作制度》、《丘北县环境保护局行政审批申请人评议制度》等,窗口服务工作权力运行的制约得到强化,环保行政审批和许可工作进一步规范。
4.投诉机制情况。一是保障行政审批申请人知情,在办公区域(政务中心环保窗口)设置公开投诉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二是丘北县环境保护局由局办公室负责受理作风问题投诉举报,并加大对投诉举报事项和热点、难点问题的督查督办力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指2018年事项数) |
本年增/减(指2019年增加或减少的事项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
处理决定数量 (指2019年办件量) |
行政许可 |
28 |
0 |
32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指行政许可以外的政务服务事项,含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行政给付、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和其他类,以及公共服务事项) |
4 |
0 |
11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4 |
0 |
8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指2018年事项数) |
本年增/减(指2019年增加或减少的事项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指2019年以政府集中采购方式采购的项目总个数) |
采购总金额(指2019年以政府集中采购方式采购的项目已支付的总金额)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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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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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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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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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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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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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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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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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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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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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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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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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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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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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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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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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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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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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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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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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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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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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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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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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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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一是公开意识有待加强;二是信息公开的内容单一,不够丰富;三是业务人员专业水平有待提升。
(二)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针对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我们将着力推动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继续深化政务公开。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将责任分解落实到个人;二是加强教育培训,进一步提升业务能力水平,不断丰富信息公开内容;三是强化台账管理,落实审查制度,及时全面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