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丘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丘北县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201904260001  文  号  丘政办发〔2019〕75号
 来源   公开日期  2019年04月26日 11:06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省州驻丘单位:    

《丘北县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实施方案》已经第十七届县人民政府第39次常务会议研究,并报经县委批复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丘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4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丘北县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云南省商务厅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及资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文山州2018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文政办发〔2019〕16号)文件要求,为推动全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工作,围绕精准脱贫,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部署要求,聚焦贫困地区,深入建设和完善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培育农村电子商务供应链,建设农村物流体系,促进产销对接,加强电商培训,带动贫困人口稳定脱贫,推动农村电子商务成为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新动能、新引擎。    

二、基本原则    

(一)统筹领导,自主创新。根据州级统筹指导,结合我县实际情况,自主统筹资金使用和项目建设,推动政策精准落实。结合省级电子商务新模式、“云品荟”,严格按照“云品荟”电子商务直供平台模式要求,组织符合条件的产品和企业进公共仓、进平台、进实体店。  

(二)政府引导,市场为主。转变政府职能,完善政策、优化服务、加强监管、强化示范引导,营造开放、包容、公平的政策环境;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农村电子商务发展中的决定性作用,突出企业的主体地位,提高农村电子商务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广泛调动各类社会资源参与电子商务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优化资源配置,推动全县农村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    

(三)把握精准,助力扶贫。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扶贫开发重要战略思想,充分发挥农村电子商务助力脱贫攻坚作用,认真分析贫困原因,结合我县脱贫攻坚工作实际,搭建贫困地区电商平台的桥梁,有针对性地培育带动贫困人口脱贫的经济实体,加大对建档立卡户的帮扶力度,增强精准脱贫本领。  

(四)强化服务,聚焦上行。加强农村电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农产品、农村工业品、乡村旅游及服务产品的电商化、品牌化、标准化,提高农村产品商品化率和电子商务交易比例,促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五)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结合全县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现状和人文环境特点,充分发挥我县丰富的农特产品、特色产业和旅游文化优势,因地制宜,依托现有产业发展基础,坚持精细化开发,差异化、错位化发展,促进产业化集群,探索适合本地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新路径。    

三、总体目标    

建设功能完善的县、乡、村三级农村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及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仓储服务体系;推动电子商务在便利农民生活,加强农村产品上行,助力脱贫攻坚,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力争到2019年底,实现12个乡(镇)电商服务站全覆盖;村级电商服务站点及贫困村电商服务站点覆盖率均达50%以上,建设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站点52个(含社区)以上,其中,贫困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46个(辐射全县范围)以上;农村网络零售额、农产品网络零售额等增速高于全国农村平均水平;全县电子商务培训3000人(次)以上。    

四、推进方式    

丘北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采取以州级统筹指导、县级狠抓落实、与各县交流学习的方式进行。县人民政府作为示范工作的责任主体,在整体推进工作中主要抓“三个统筹”和综合示范县项目工作的日常监督、检查和指导,做好协调服务。    

(一)统筹推进。结合电子商务进农村、电子商务兴边富民三年行动计划项目,加快实施对现有项目的统一管理和统一运营,做到有效整合资源,避免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    

(二)统筹资金使用。整合资源,合理使用州级下达的1400万元专项建设资金,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三)统筹推进力量。县级层面建立健全由县人民政府领导牵头,横向由工信商务局、财政局、农科局、扶贫局、人社局、团县委、供销社、邮政公司等多部门参与,纵向由县到乡到村的工作协调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形成工作合力。主要统筹推进品牌建设,打造丘北县区域品牌,创新营销方式,推进丘北特色化、规模化、品牌化“农村产品上行”。  

县级人民政府是综合示范工作的直接责任主体,对本县示范工作负总责。县人民政府结合实际组织制定的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具体实施方案,报文山州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组织实施;并建立健全项目台账制度,明确责任人和进展时限,确保资金安全、方案落地、项目落实、农民受益。    

五、主要任务    

(一)农村电商供应链体系建设    

1.补齐流通设施短板。建设县级电子商务物流仓储中心1个、乡(镇)级仓储站点12个。支持传统商贸流通企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将产品汇集到乡(镇)电商仓储站点开展农产品分级、初加工配送工作,并进行包装、营销,规范农产品的标准化生产流程和采后商品化处理流程,促进农产品种、养、加工、包装等品质控制的标准化。(牵头单位:县工信商务局,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农科局、县市监局、县交运局、县供销社及各乡<镇>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19年10月31日前)

2.加强品牌培育。鼓励建立农产品种植、加工生产的地方标准和行业标准;打造1个以上农产品区域公共品牌,建立区域公共品牌运行、管理和使用制度。做好“一县一品”的产品品牌建设工作,着力打造丘北辣椒、三七、生姜、雪莲果、丫勒大米、壮乡花米饭、紫洋芋等产品品牌。结合丘北优势产业,支持农产品、民俗文化产品生产企业及有关企业,围绕“三品一标”建设及认证要求,开展产品开发、品牌策划、工艺提升、包装设计、营销推广,或引入第三方专业团队,培育我县农产品品牌,通过品牌策划、工艺提升、包装设计、营销推广等手段,让产品通过电商渠道销售到全国乃至世界各地,以电子商务发展推动传统企业和特色产业转型升级。支持、鼓励县内辣椒、三七、大米、紫洋芋、雪莲果、生姜等农产品进行绿色、有机、无公害的“三品认证”。(牵头单位:县农科局,责任单位:县工信商务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文旅局、县市监局、县供销社及各乡<镇>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19年12月31日前)

3.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建设。开展农产品的全链条追溯体系建设,鼓励在农村电商质量追溯体系建设中加快区块链技术的运用;支持提供网销农产品的检测检验服务。建立县级网销农产品二维码数据库1个,按照农产品种类,督促生产企业在所加工和销售的农产品上粘贴溯源追踪二维码,并提供该产品产地及农药化肥使用情况、日常管护情况等详细视频记录。结合实际推广当地特色农产品溯源,建设农产品品质管理体系,开展农产品质量认证,实现农产品“生产有记录、信息可查询、来源可追溯、流向可跟踪、责任可追究、产品可召回、质量有保障”,提高辖区内农产品“追溯、监管、营销”公共服务水平。(牵头单位:县农科局,责任单位:县工信商务局、县市监局、县农科局、县供销社及各乡<镇>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19年10月31日前)

4.建立农村电商营销服务体系。由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牵头,以电子商务为抓手,建设农村电商营销服务体系,提供农村产品品牌策划、包装设计、视频拍摄、代运营、运营推广、第三方平台对接、分销体系建设等服务,开展农村产品线上线下整合营销,重点开展农产品进批发市场、进超市、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餐馆等的产销对接活动。引进电商平台企业,加大电商产品品牌和电商平台品牌宣传推广,引导种养殖大户、农村合作社、农产品商贸流通企业、电商企业等企业利用自媒体和社交电商、社区团购、微商、赶集网等免费平台及淘宝、天猫、京东等知名大平台,多形式开辟销售渠道。注重区域内内贸流通,调动商贸流通企业区域电商积极性,促进农产品流通。推动本地同城化订单配送,开展网上预售,加强农特产品品牌培育。参与淘宝、天猫、京东等电商平台举办的“双十一”“双十二”“聚划算”等各类在线营销活动。充分利用电视、新媒体等加大宣传营销。积极参加全国、全省组织的各种会展活动,提高产品知名度。充分利用招商引资、云品入沪等工作,加大对丘北农特产品的营销推广,促进全县农产品上行。(牵头单位:县工信商务局,责任单位:团县委、县农科局、县文旅局、县市监局、县人社局、县供销社、县融媒体中心及各乡<镇>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19年10月31日前)

(二)建设丘北县电子商务数据中心。依托州级电子商务交易数据平台,做好宣传和推广应用工作。建设具备全县电子商务数据采集统计分析功能的县级线上电商数据交易收集平台,与商务部农村电子商务信息系统进行对接。利用数据平台将当地电子商务交易数据录入,对全县交易动态数据进行分析和整理,科学有效指导全县电子商务发展。同时,指导、督促当地服务站点、电商企业和物流快递企业准确、及时录入电子商务交易数据和交易信息。(牵头单位:县工信商务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农科局、县扶贫局、县人社局、县供销社及各乡<镇>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19年12月31日前)    

(三)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与运营    

1.建设、提升改造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1个,完善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功能,指导和服务本辖区乡、村两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站点开展农村电子商务相关业务。为辖区内电商企业和有意从事电商的创业者提供电商咨询、培训孵化、实战演练、美工策划、商品定位、产品摄影、创意设计、品牌策划、营销推广、包装运输、售后管理、线上销售和线下体验等“一站式”服务。公共服务中心设立数据处理、人才培训、产品展示、企业集聚、创客孵化、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摄影中心等功能区域,提供县域网络交易数据采集统计分析、培训孵化、产品对接、品牌建设、网络推广、便民服务、农产品上行供应链管理等服务,为区域内企业、网商、服务商等提供业务咨询和技术服务;建设本地农特产品O2O展示展销中心,支持消费者通过二维码现场扫描线上购买、线下通过快递物流进行配送,实现农村产品销售功能。(门头悬挂“全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和“丘北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字样的标识标牌)。(牵头单位:县工信商务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扶贫局。完成时限:2019年10月31日前)

2.提升改造乡(镇)电商服务站。建设乡(镇)电子商务服务站12个,结合电子商务兴边富民三年行动计划项目已建设的乡(镇)电商服务站,对现有乡(镇)电商服务站进行改造提升,进一步完善乡(镇)电子商务服务站产品零售、实体体验、网络代购、物流配送、技术服务、农产品收储等功能。拓展代收代缴、代买代卖、小额存取金融服务、保险、生活缴费服务等功能,增强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可持续发展能力。支持贫困户负责站点运营。为使其能通过各种服务保证收入,服务点与淘宝、乐村淘、京东、邮乐购等充分结合合作;与金融机构合作,提供小额取现、生产贷款等金融增值服务;与农业生产资料企业合作,开展农资销售、农业生产技术指导,服务三农发展;与当地种植、养殖大户及合作社合作,开展当地农特产品收集、分拣、包装、美工、摄影和网上销售,促进农村产品上行。(服务站门头统一有“全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和“××乡<镇>电子商务公共服务站”字样)。(牵头单位:县工信商务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农科局、县扶贫局、县供销社、各乡<镇>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19年10月31日前)

3.建设村级电商服务点。全县建设村级电商服务点52个(含社区)以上,行政村、贫困村电商服务站覆盖率均达50%以上,其中,贫困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46个(辐射全县范围)以上。村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点建设应优先考虑安排在贫困村,场地应选择在村民日常活动集中区,也可以利用现有的供销社网点、移动网点、便利店、村民活动中心等场所建设改造升级。服务点负责人选择要优先考虑建档立卡户、残疾人、共产党员中懂电商、会经商、敢于创新创业的年青人。服务站点要具备产品零售、实体体验、网络代购、物流配送、技术服务、农产品收储等功能。拓展代收代缴、代买代卖、小额存取金融服务、保险、生活缴费服务等功能,增强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可持续发展能力。为使其能通过各种服务保证收入,服务点要与淘宝、京东、邮乐购等充分结合合作,与金融机构合作,提供相关金融服务;与农业生产资料企业合作,开展农资销售、农业生产技术指导,服务三农发展。(服务点门头应统一有“全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和“××村(社区)电子商务公共服务点”字样)。

县级公共服务中心发挥中枢作用,将乡(镇)、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站点串联成网,避免分散运营。    

(牵头单位:县工信商务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农科局、县扶贫局、县供销社、各乡<镇>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19年12月31日前)    

(四)农村物流体系建设    

1.建设县、乡(镇)、村农村电商仓储体系。建设县级电商物流仓储中心1个,乡(镇)级物流配送中转站点12个,形成完整的县、乡(镇)、村物流配送体系。一是建设改造县域电商仓储配送服务中心。县域电商仓储配送服务中心提供开放式的仓储、配送、分拣等服务,有特殊需求的生鲜农产品,还应提供保鲜、冷藏等设施和场地,鼓励与传统商贸物流配送中心共享融合。二是建设改造乡村物流配送中转站点,原则上与乡(镇)、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站点融合建设,鼓励多站合一。乡村物流配送中转站主要提供电商快递包裹的中转和代收代发、农产品上行“最初一公里”的集散储存。

2.建立农村物流信息管理系统。建立县域统一的、适应“工业品下乡、农产品进城”双向流通需要的农村物流管理系统1个,对接物流需求方与提供方,整合全县物流信息,发挥指挥调度作用,有效管理订单、运单、运力、场站与货物,实现合理、顺畅、高效的货物流转。

3.整合农村物流配送体系。建立完善的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机制,依托县域物流信息化实现与各运力企业系统互通互连,整合全县物流资源,鼓励邮政、供销、商贸流通、城乡公交、第三方物流等各类主体,在充分竞争的基础上,采取市场化的方式建立农村电子商务上下行流通解决方案,降低下行物流成本。通过县域电商仓储配送中心,集中统一开展农产品上行,降低上行物流成本。

采取企业建设、政府奖励的形式,通过择优选择有较强业务基础和运营能力并有能力覆盖乡村的快递物流企业合作建设县级物流仓储配送中心、农村物流信息管理系统及农村物流配送体系。    

(牵头单位:县工信商务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交运局、县农科局、县扶贫局、县供销社及各乡<镇>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19年12月31日前)    

(五)农村电子商务培训    

1.因人施教。针对不同群体需求有针对性的、分阶段、分层次开展培训。针对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开展电子商务政策、理论、规划、管理和分析等培训;针对涉农企业、专业合作社等开展电商应用、开设网店和网络营销培训;针对有意学习电子商务的农村群众、返乡青年、退伍军人、待就业大学生开展电子商务技能培训;针对有创业意愿的人员开展电商创业、实操培训;针对农村服务站点工作人员、产品经销商等开展服务培训;针对农村群众开展电商普及培训和宣传,结合扶贫工作要求,加大对建档立卡户的培训力度。

2.丰富形式。根据培训内容,可以灵活采取课堂教学、现场教学、实地考察和实操演练等多种形式开展。鼓励网上培训和网下培训结合。

3.严格要求。培训工作要如实做好培训痕迹材料。培训经费使用严格遵守培训经费管理相关规定。

4.突出实效。重点完善培训后服务机制,做好培训效果转化跟踪服务。通过培训转化一批县域电商企业,带动一批电商从业人员。

(牵头单位:县人社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工信商务局、县教体局、县财政局、团县委、县扶贫局、县供销社及各乡<镇>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19年11月30日前)    

(六)培育和壮大当地电商经营主体。积极引导和大力支持县内传统制造企业、商贸企业、旅游企业、酒店餐饮企业以及中小微企业和个体经营者转型发展电子商务,推广和深化电子商务在各领域的应用。一是鼓励和支持制造企业通过第三方平台开展网络直销、网上订货等业务,拓展销售渠道,积极培育发展面向制造业企业的电子商务外包服务,指导规模化制造企业发展供应链电子商务,提高供应链协同和商务协同水平,带动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共同发展。二是鼓励和支持传统商贸企业利用品牌信誉、采购分销和运营管理等优势,自建或借助第三方平台建设网上商城,大力发展“线上线下”(O2O)网络零售业务,鼓励大中小型批发市场通过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开展网上销售。三是主动对接“一部手机游云南”。鼓励和支持旅游、酒店餐饮企业开展网上订购门票、网上订房、订餐等业务,为外地游客到我县旅游提供优质便捷服务。四是鼓励和支持中小微型企业和个体经营者、应用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开展在线生产经营活动,提高中小微型企业和个人网店应用电子商务水平。五是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大学生村官、农村致富带头人、返乡创业人员、个体经营户、建档立卡户、残疾青年和农村党员等有创业就业愿望的有志青年在阿里巴巴、京东商城等知名电商平台开设网店,以电商助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六是培育一批成长性较好的电商示范企业,发挥标杆的引领作用。(牵头单位:县工信商务局,责任单位:团县委、县人社局、县文旅局、县市监局、县供销社及各乡<镇>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19年12月31日前)

(七)构建电子商务精准扶贫体系,引入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打通农产品上行渠道,助力脱贫攻坚。积极开展贫困地区电商扶贫调研,大胆探索电商扶贫新机制、新模式,建立以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乡镇、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贫困户,电商企业+合作社+贫困户的扶贫助贫机制,优先在条件成熟的乡(镇)、贫困村和建档立卡户中安排先行先试,探索一条电商扶贫跨越式发展的新路子。在国内知名电商销售平台开设丘北县扶贫馆和特色馆,引进电商平台入驻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统筹乡(镇)电子商务公共服务站和村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点,实现高原特色农产品通过多电商平台走出去。鼓励建设地方电商平台,加大对全县高原特色农产品的推广和营销。(牵头单位:县工信商务局,责任单位:团县委、县民政局、县扶贫局、县市监局及各乡<镇>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19年10月31日前)    

六、服务商的选择    

(一)我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项目运营服务商的选择严格按照招投程序开展投标确定。    

(二)所选择的运营服务商,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如服务商团队的营销策划、产品推广、包装设计、美工设计等专业技术能力及团队专用电脑、相机等设备);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且考核评分合格;    

6.承办过2个(含)以上示范县项目的实践经验。    

(三)中标服务商应满足以下要求:    

1.中标后到丘北注册公司或成立分公司。    

2.中标服务商应重点培育本土电商企业及人才。    

七、加强专项资金管理    

为切实加强专项资金管理,根据我县实际,制定出台《丘北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并报州商务局和州财政局审定,示范项目要将专项资金独立核算,加强专项资金支付管理,并接受绩效评价和资金审计。要严格把握中央资金的使用方向和使用比例,中央财政资金不得用于网络交易平台、楼堂馆所建设、工作经费及购买流量等支出。支持公共服务中心建设的资金比例不得高于15%,支持农村电商供应链体系建设资金不低于50%。具体支持标准和资金拨付程序结合实际灵活确定。项目建设期间,设立征求意见窗口和举报窗口,接受全社会监督,确保项目全程公正、透明、合法。    

八、时间安排    

项目实施时间为2019年1月至2019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项目启动阶段(2019年1月—2019年3月)。对全县经济发展状况、特色产业、电商基础和物流现状进行全面摸底;召开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会、讨论审定《丘北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实施方案》、建立完善资金管理和项目管理制度,并在政府门户网站公示,上报州商务局、州财政局、州扶贫办审核。    

(二)重点实施阶段(2019年4月—2019年9月)。全县完成县、乡、村三级电子商务公共体系、网络平台和配套系统建设,完善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功能,并确定承办企业;建设村级电商服务站点;建设农产品质量信息溯源平台;完成物流配送体系建设,并保持正常运营;按照计划开展电商人才培训工作和农村特色产品品牌培育、上行工作。    

(三)全面开展阶段及总结自评(2019年10月—2019年12月)。完成县、乡、村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建设;完成县、乡、村物流体系建设;完成农产品质量信息溯源平台建设及1个以上农村特色产品品牌策划、产品研发、工艺提升、包装设计、营销推广、标准化建设工作,并做好详细的销售记录;实现行政村、贫困村电商服务站点覆盖率均达50%以上,并保持正常运营;完成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任务。开展县级自评工作,总结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实施情况等待州级检查验收和绩效考核。对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建设、运营状况、指标完成情况等进行全面的梳理和总结,查找不足,总结经验,形成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完整的经验模式,接受州级组织的第三方绩效评价。    

(四)迎接省、州级绩效评价,继续开展示范项目创建工作(2020年1月)。迎接州级组织的第三方绩效评价,并根据评价结果,做好整改工作,继续开展示范项目创建工作,不断总结示范经验和成果。    

九、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推动全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顺利进行,加快我县电子商务服务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进一步完善丘北县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全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项目建设相关工作。成立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人员编制和办公经费,为电子商务服务产业发展提供有力的组织人事保障,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协调解决电子商务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项目建设有序决策,日常工作高效推进。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杨 波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杨文才 副县长    

程建红 副县长    

杨万林 副县长    

万 里 副县长    

成 员:张静梅 县政府办副主任    

王伟忠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王亚敏 团县委副书记  

何良德 县工信商务局局长    

陈 文 县财政局局长    

胡玉帮 县人社局局长    

严 祥 县交运局局长    

吴家邦 县农科局局长    

何 峰 县文旅局局长    

朱卫锋 县市监局局长    

王海松 县扶贫局局长    

杨 冲 县供销社主任    

罗 敏 县国土局副局长(主持工作)    

张文东 县融媒体中心副主任(主持工作)    

杨丽萍 中国邮政集团丘北分公司经理    

12个乡(镇)乡(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工信商务局,由何良德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团县委王亚敏同志、县工信商务局王代力同志、县农科局沈朝荣同志、县扶贫局桂永江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日常事务工作。同时,成立县电商办,办公室设在县工信商务局,工作人员从相关部门抽调集中办公,具体抽调人员名单另行通知。  

(二)明确工作责任。各职能部门、各乡(镇)要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制定详细易操作的实施细则,逐步建立和完善更加科学顺畅的协调联动机制、资金和项目管理机制,保障项目的顺利推进。    

(三)强化政策支持。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州扶持信息化建设和电子商务发展的各项政策,研究制定我县促进电子商务发展的扶持政策,落实政策扶持资金,采取以奖代补、贷款贴息等形式,加大对示范企业及项目的扶持。县财政加大资金统筹使用力度,支持全县电子商务发展。    

(四)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体和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传统媒体,多渠道、多形式广覆盖开展全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政策宣传,开展电商基础知识培训,广泛调动各级政府部门、工业企业、商贸企业、种养殖大户、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参与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强企业投资电子商务、应用电子商务的信心和决心;发挥行业协会、商会等民间组织联系政府与企业的桥梁纽带作用,举办形式多样的研讨会、座谈会、电商讲座等活动,营造政府、企业以及社会各界共同参与推动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良好氛围。    

(五)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学习、宣传执行《电子商务法》。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建设电子商务标准体系,加强对网上涉及行政许可的商品和服务监督,引导电子商务规范有序发展,市场监管、工信商务、农科等部门要加大监管力度,严厉打击网络销售假冒伪劣和侵犯知识产权等违法行为。督促引导企业依法经营、诚实守信、自觉参与到诚信体系建设中来。推进电商网络销售诚信体系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营商环境。    

(六)加大考核督查。要建立考核机制,以工作实绩为主进行量化考核。制定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考核办法,合理设置考核指标和分值,明确各示范单位工作任务,严格考核。对按时完成建设任务,在示范工作中成绩突出,取得示范成功经验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对没有按时完成建设任务、截留挪用项目资金的单位,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七)做好政务公开及信息报送。利用丘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设置综合示范专栏,全面、及时、准确、集中公开综合施方案、项目内容、资金安排、决策过程的信息。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领导小组和承办单位与商务部农村电子商务信息系统进行对接,按时报送项目进展,资金拨付等材料。凡接受财政补贴的项目必须按要求提供交易和活动信息,同时依法保护项目承办单位信息安全,未提供完整信息的项目不得验收。按时上报工作进展情况和相关信息。    

(八)做好总结推广。及时发现和总结示范工作中出现的典型经验与做法,密切与相关媒体的合作,通过整体策划、专题活动、定期宣传等方式,总结推广先进运营模式,树立一批农村电子商务创新典型,将农村青年创业创新、农产品网销、农村物流解决方案、电商脱贫、企业运营模式等典型案例及时汇总、归纳和上报,加大宣传推广力度,促进相互之间的借鉴和交流。    

解读:《丘北县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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