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丘北县县属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实施办法(试行》起草说明

时间:2025-02-20 17:15 来源:丘北县国资局
【字体:

 

一、起草背景

按照丘北县贯彻落实《文山州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三年行动(20232025)》任务分解方案任务要求,为进一步深化县属国企分配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与劳动力市场相适应、与经济效益和劳动生产率相挂钩的工资决定机制,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1868号)和《云南省省属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办法》(云国资分配〔2019210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起草过程

《丘北县县属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实施办法(试行)(送审稿)》参照《文山州国资委监管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实施办法(送审稿)》有关内容结合我县实际情况起草。起草完成后,国企工委组织部分工委班子成员,两家县属企业(一级公司)部分班子成员进行讨论修改,完善后向县总工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司法局、县发展改革局、县工信商务局投资促进局、县审计局、县住建局、县林草局、县农业农村科学局云丘集团、青丘林产科技公司、政府法律顾问征求意见,并召开专家论证会议征求意见,修改完善后经国企工委会讨论完成了送审稿。

三、主要框架和内容

《工资总额管理办法》分为七个部分,总则、工资总额决定机制、工资总额管理方式、工资总额管理程序、企业内部分配管理、工资总额监督检查、附则。

第一部分为总则,明确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范围及基本原则。

第二部分为工资总额决定机制,按照“效益增工资增、效益降工资降”的原则,综合经济效益和劳动生产率预算情况,结合职工工资水平市场对标、企业承受能力等情况编制年度工资总额预算。属企业年度工资总额=保障性工资总额+效益性工资总额,保障性工资总额增幅依据本企业上年职工平均工资水平增幅核定,原则上不超过企业经济效益(扣除国有资产收益)增幅。效益性工资总额调整情形。

第三部分为工资总额管理方式。属企业工资总额实行分级管理。县国资局属企业工资总额预算编制、申报、执行及清算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各属企业按照意见和收入分配相关规定进行工资总额管理,并组织开展所属各级子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工作、执行内部监督和评价。

第四部分为工资总额管理程序。明确属企业应在每年年初以上年基数为基础编制当年工资总额预算方案并报县国资局核准或备案;如发生重大变化,需重新编制方案并报县国资局核准或备案。

第五部分为企业内部分配管理。属企业应当相关规定,建立健全工资总额管理制度,指导所属子企业科学编制工资总额预算方案,逐级落实预算执行责任。

第六部分为工资总额监督检查。应当健全完善工资总额内部监督机制,依照法定程序决定企业内部工资分配事项,加强对工资分配决议执行情况的监督。

第七部分为附则。

四、出台意义

该办法将进一步深化企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有利于实现企业内部管理人员能上能下、员工能进能出、收入能增能减,建立健全与劳动力市场相适应、与经济效益和劳动生产率相挂钩的工资决定机制。有利于逐步实现属企业职工工资水平与劳动力市场价位相协调、与岗位价值和工作绩效相匹配。有利于健全工资分配监管体制机制,改进和加强事前引导和事后监督,规范收入分配秩序,更好发挥政府对国有企业工资分配的宏观指导和调控作用。

 

 

丘北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20241028

链接:丘北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丘北县县属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链接:《丘北县县属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实施办法》政策解读

 

相关附件:

    相关信息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