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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司法局

县司法局

一、基本情况

丘北县司法局是主管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单位。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制定的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结合太和县实际拟定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发展规划和具体措施;编制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年度计划、中长期规划并监督实施。

(二)拟定全县普及法律常识和依法治县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指导各乡镇、各行业的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

(三)管理、监督、指导律师担任企事业法律顾问工作,管理全县社会律师、法律服务机构。

(四)管理、监督、指导县公证处和公证业务活动。

(五)管理、指导基层司法所和人民调解工作。

(六)负责两劳回归人员安置帮教、社区矫正工作。

(七)依法管理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工作。

(八)管理和指导全县法律援助工作。

(九)管理和指导“148”法律服务专线工作。

(十)管理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物资、技术装备的计划、分配和使用,管理直属单位国有资产,负责司法行政系统内部的财务管理审计工作。

(十一)负责统筹制定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基本建设,业务开拓和社会事业发展规划以及基本建设项目的论证、评估、审查、上报和实施工作。

(十二)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司法行政干警培训。

(十三)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设5个职能股、室、中心:

(一)办公室

工作职责:协助局领导组织管理机关工作,协调机关各股室的工作关系,制定局机关各项工作制度,起草有关文件和报告,负责会议组织、文电处理、外事安排、档案、信访、保密、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内部的财务监督,依法对各部门收支情况进行审计,指导财会人员按照财务管理规定合理分配与使用资金,负责对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内部财会人员的培训。

(二)法治宣传教育股

工作职责:组织实施法制宣传教育规划,检查、督促各部门和单位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开展依法治理工作;负责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培训、考核工作;总结、推广法制宣传教育典型经验;建议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进行评比和奖惩;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内部法制建设工作;组织执法检查;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三)基层工作管理股

工作职责:指导全县的基层司法所、法律服务所和人民调解业务工作,负责全县基层司法所、法律服务所人员管理和培训工作,负责协调基层司法所与本地政府关系,搞好综合治理工作和“两劳”回归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四)法律援助中心

工作职责:负责对法律援助对象申请的审查,协调法律服务机构组织实施对社会弱势群体的法律救助。

(五)社区矫正股

工作职责:贯彻实施国家有关非监禁刑罚执行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依照有关规定,负责社区矫正对象的接受、教育、管理、监督、考察、解除矫正等相关具体工作;依照有关规定,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提出具体的奖惩意见和建议;协助司法所组织相关的社会团体、民间组织和社区矫正工作志愿者,对社区矫正对象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帮助其解决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负责组织有劳动能力的社区矫正对象参加公益劳动等具体工作;完成上级社区矫正领导机构、工作机构布置的相关工作,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权。

四、二级机构

丘北县公证处

现有注册公证员3名,公证助理员1名。

工作职责:代表国家行使证明权,对外承担法人责任。

五、派出机构

设12个司法所。

工作职责: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承担社区矫正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教育和帮助;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对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和基层依法治理工作,为当地政府提供法律建议和意见;协助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交办的维护社会稳定的有关工作。

六、其它

(一)律师事务所

设晨羿律师事务所。

业务范围:担任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或公民的法律顾问;担任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人,担任刑事自诉案件自诉人或公诉案件被害人及其近亲属、监护人的代理人参加刑事诉讼;担任民事、经济、行政诉讼当事人的代理人参加诉讼;参加民事、经济纠纷的调解活动;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代写法律事务文书;办理其他法律事务;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法律服务所

设锦屏、八道哨、双龙营、官寨、曰者、舍得、温浏、树皮、天星、平寨、腻脚等12个法律服务所。

业务范围:应聘担任辖区乡镇人民政府及其各行政管理部门、村委会、乡镇企业、事业单位、农村承包经营户、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组织以及公民的法律顾问;代理参加民事、经济、行政诉讼活动;代理非诉讼法律事务;主持调解纠纷;解答法律询问;代写法律事务文书;协助司法助理员开展法制教育和其他有关业务工作。

七、负责人

杨松刘(党组书记、局长)

八、办公地点及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663200

联系电话:0876-4121499,传真:0876-4121499

办公地点:丘北县椒莲路丘北县人民政府西北侧约190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