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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一、基本情况

丘北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是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单位。  

、主要职

(一)承担退役军人思想政治、权益维护、移交安置、就业创业、服务管理、拥军优抚、褒扬纪念、解难帮困等法规政策的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二)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服务管理,承担县安置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三)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和就业创业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四)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并组织落实。  

(五)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六)组织指导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拟订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伤病残军人相关优抚工作。组织指导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七)组织指导全县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军属和其他优抚对象抚恤、优待等工作。指导实施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的优待政策。承担县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八)拟订烈士纪念设施建设规划和管理维护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负责烈士评定和备案相关事宜。承担拟列入全国、全省重点保护单位烈士纪念设施报批事宜。  

(九)指导全县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负责退役军人荣誉奖励,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十)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职能转变。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管理保障体系,协调各方力量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襄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三、内设机构

设两个内设机构(综合股、优抚安置股);下辖丘北县烈士陵园和丘北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2个事业单位。  

四、办公地址

丘北县锦屏镇政通路43号民政局大楼3楼  

五、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 08:00—11:30、14:30—17:3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六、联系方式

0876-4670731  

七、责任人

杨宏跃 县退军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