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丘北县自然资源(森林)公安局2019年预算公开

日期:2019年04月26日 16:56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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丘北县自然资源(森林)公安局2019年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丘北县自然资源(森林)公安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丘北县自然资源(森林)公安局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县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县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丘北县自然资源(森林)公安局2019年    

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森林和野生动物资源保护法律、法规,适时组织辖区内发生的破坏森林、野生动植物资源、生态环境资源的刑事、治安、林业行政案件的侦破,对上述案件行使调查、立案、侦查、采取强制措施、提请批准逮捕、移送审查起诉,以及进行治安、林业行政处罚等职权。    

2.组织指挥全县森林公安机关开展打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根据林区治安动态,制定有效揩施,抓好林区治安防范,确保林区社会治安稳定。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为加强自然资源保护,加大对破坏自然资源刑事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2019年1月29日,丘北县深化党政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印发《丘北县深化县级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丘机改发〔2019〕1号)将县森林公安局(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更名为县自然资源公安局(县公安局自然资源大队),由县公安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实行双重管理,统一负责查处破坏自然资源刑事案件的职责,打造专业自然资源执法队伍。同时,整合基层力量,统筹设置基层公安机构,将县森林公安局锦屏、双龙营、平寨、官寨、洗马塘、平龙、补党、普者黑湿地及自然保护区派出所分别更名为县自然资源公安局锦屏、双龙营、平寨、官寨、洗马塘、平龙、补党、普者黑湿地及自然保护区派出所。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日常执法工作。负责对全县涉林行政、刑事案件和野生动物资源的案件查处、侦破工作,维护林区治安秩序。    

2.2018年森林督查案件。根据国家、省、州、县的文件精神,为确保我局完成2018—2019年森林督查案件办理工作顺利进行。按照丘北县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对重点开矿、采石挖沙、毁林开垦等违法行为;各种经营性项目工作中非法占用林地、自然保护区、湿地、沙地以及“未批先占、边批边占、少批多占”行为;大规模或者系列盗伐、滥伐林木行为;在开展森林督查疑似问题图斑核查工作中发现的违法案件线索作为重点打击。    

3.脱贫攻坚工作。丘北县自然资源(森林)公安局共57名干部职工,承包帮扶官寨乡水头村民委。派出干部职工37名,挂包水头村民委116户。此外,单位在腻脚乡派出4名挂联人员,挂包12户;在锦屏镇派出3名挂联人员,挂包10户;在双龙营镇派出6名挂联干部,挂包11户;在平寨乡派出4人,挂包14户。向水头、马者龙、蚌螂、小平地四个村民委派驻4名驻村工作队员,向亮山村民委派驻一名实职副科级干部。    

4.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四个意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以对党和人民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主动承担好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职责任务依法行政、依法履职。结合自身职能强化部门协用,因地制宜,有争对性地开展打击整治工作,合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力做好林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项工作。  

5.集中打击毁林种植三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州林业和草原局开展集中打击毁林种植三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的部署要求,严厉打击我县毁林开垦种植三七破坏森林资源等违法行为,专项行动自2019年3月1日开始到5月31日结束。 以2018年森林督察发现的毁林开垦违法线索为基础,特别是毁林(含林地)种植三七、重楼、香蕉、烤烟等,毁公益林、用材林、薪炭林种植经济林,毁天然林种植人工林的行为。    

6.“严管野外火源、严查森林火案”专项行动。根据省局、州局的统一部署,为严密防范、严厉打击森林火灾违法犯罪行为,确保高火险期森林资源和林区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林区社会和谐稳定,自2019年3月20日起至5月15日在全县开展“严管野外火源、严查森林火案”专项行动。    

7.依法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严格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专项行动部署会议提出的打好“四大战役“三个最大限度”部署要求,以专项行动成果作为衡量主力军地位作用的检验标准,抓住关键环节,落实有力措施,努力推进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取得实效。突出打击效果,明确“三个绝对数”,以破案数、打处数和缴获数三个绝对数为专项行动战果的显著标准,分类核定任务,层层分解落实。要突出线索排查,坚持主动进攻,通过“十个一批”,全方位、多渠道的搜集情报线索,为实施精准打击提供情报支撑。突出破案攻坚,坚持问题导向,抓好案件线索核查、重点问题整治、大要案件查处、强化案件经营四项攻坚,坚决打出声威。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至2018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57人,其中:行政(政法)编制57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57人,其中:财政全供养57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9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9人。    

车辆编制6辆,实有车辆6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444.9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444.9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444.9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444.96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444.96万元(本级财力1444.96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444.96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444.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44.9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基本支出1444.96万元,主要用于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13.5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080801-死亡抚恤支出”1.5万元,主要用于病故人员家属的定期抚恤金支出;    

“2082702-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2.7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缴纳单位行政职工工伤保险支出;    

“2082703-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4.39万元,主要用于保障缴纳单位行政职工生育保险基金的支出;    

“2082799-其他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1.7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缴纳单位职工大病医疗保险支出;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43.9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行政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10.9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公务员编制人员的医疗保险费支出;    

“2130213-执法与监督”1200.1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人员工资支出、人员其他支出、行政公务员交通补贴支出。    

“2210201-住房公积金”65.9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人员信房公积金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机关工资福利支出1161.28万元。其中:工资奖金津补贴871.99万元,社会保障缴费177.37万元,住房公积金65.91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46.01万元。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训282.18万元,其中:办公经费122.26万元,会议费0.5万元,培费1万元,委托业务费87.42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万元,维修(护)费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5万元。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无。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个,采购预算资金50万元。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部门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支出合计94.6万元,与上年58.5万元对比增加了36.1万元,增幅61.7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与上年2万元对比,减幅-5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93.6万元,与上年56.5万元对比,增加了37.1万元,增幅65.66%。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50万元,与上年26.5万元对比,增加23.5万元,增幅88.68%。公务用车运行费43.6万元,与上年预算30万元对比,增加了13.6万元,增幅45.33%。    

变动情况原因:一是严格公用经费的管理和使用,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禁超范围、超规格、超标准接待,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二是公务用车购置费增加,主要是预算申报购置2辆森林防火车来缓解执法用车严重不足的现状。三是公务用车运行费用增加,主要是随着公务用车使用年限的增加,车辆的维修费用也随着增加,加之由于执法车辆严重不足,我单位有10个执法办案部门,车改后仅保留6辆执法执勤车辆,经单位对执法部门进行了合并办案,但车辆还是不能满足执法勤务所需,后从公车办借用了2辆公务用车来做执法办案车辆使用,该2辆车都为国产江淮汽车,使用年限长,车辆毛病多,维修费用高。    

(二)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主要是部门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差旅费、车辆购置费的增加所致。    

(三)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无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3.基本支出预算:是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4.项目支出预算:是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173.28万元。其中,办公费2万元,印刷费0.2万元,咨询费3.22万元,水费0.36万元,电费2.4万元,邮电费24万元,办案差旅费42万元,维修(护)费2万元,会议费0.5万元,培训费1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劳务费24.2万元,委托业务费2.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万元,其它商品和服务支出33万元,其它一般公用经费支出5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丘北县自然资源公安局2018年年末固定资产额为1122.72万元。    

(三)本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部门预算绩效主要体现在自然资源公安机关坚持“打防并举、标本兼治”的工作方针,充分发挥打击和防范的重要职能作用上。既严厉打击涉林违法犯罪活动,依法查处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各类案件,又加快推进林区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努力建立保护森林资源的长效机制,切实维护林区治安稳定。    

1.严厉打击涉林违法犯罪活动    

一是加大执法力度。进一步牢固执法主业思想,始终保持对各类涉林违法犯罪严打高压态势,开展好森林督察案件专项行动、集中打击毁林种植“三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管野外火源、严查森林火案”专项行动、依法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等,以打促建、以打促防。加大重特大案件查处力度,特别对破坏严重,影响恶劣、领导重视、群众关心、媒体关注的大要案件和上级督办的案件。二是突出重点进一步抓好非法占用林地、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和森林火灾案件查处工作,以及林区禁毒工作。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加强对野生动植物制品经营、木材加工、宾馆饭店等场所的监督检查,坚决取缔非法木材经营加工、出售珍稀动植物制品行为。三是提高能力。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和林区警务合作机制等,探索建立多元化打击犯罪的工作模式。  

2.创新完善林区治安防控体系    

全县自然资源公安机关紧紧围绕林区和谐稳定和林业改革发展大局,进一步调整工作模式,创新工作机制,丰富工作手段,创新林区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各项措施,加强林区治安防控力量建设,立足林草系统现有资源,充分发挥林草干部职工、护林员、群众性护林组织和林区群众的林区防范作用,形成防控合力。加强林区治安防控基础建设,加强林区治安防控网络建设,加强林区治安防控机制建设,不断提高林区治安防控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3.把握三个方向,明确工作重点    

一是在大局把握上,更加坚定地服务森林丘北建设。正确处理好生态建设与产业发展,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等方面的关系,扎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作用,全面保护好我县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不断捉进生态建设。    

二是在目标任务上,更加紧迫地落实“十三五”规划。紧紧围绕自然资源公安“十三五”规划目标要求,突出警务保障、信息化、正规化和林区治安防控体系“四项建设”,做到目标明确、协调推进,着眼长远、抓好当前,层层分解任务,加大考核力度,确保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三是在工作措施上,更加有效地应对时代发展要求。针对2018年森林督察案件。根据国家、省、州、县的文件精神,按照丘北县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对重点开矿、采石挖沙、毁林开垦等违法行为;各种经营性项目工作中非法占用林地、自然保护区、湿地、沙地以及“未批先占、边批边占、少批多占”行为;大规模或者系列盗伐、滥伐林木行为;在开展森林督查疑似问题图斑核查工作中发现的违法案件线索作为重点打击。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我部门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浪费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三公”经费管理,从源头上规范“三公”经费的预算编制和支出监督管理,强化预算约束,严格控制“三公”经费预算总额,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94.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    

2019年我部门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主要用于我部门工作人员办理因公临时出国(境)时缴纳的证照费、保险费,以及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公杂费、和其他费用。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9年我部门公务用车购置费50万元,主要是用于预算申报购置2辆森林防火车来缓解执法用车严重不足的现状。    

2019年我部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43.6万元,主要用于我部门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    

2019年我部门公务接待费预算1万元,主要用于上级部门到我局指导工作、州市县各级相关部门来丘北联协工作、省外相关部门来我局学习交流协作等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我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已在本文第七条“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中阐述,此处不再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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